曾因在澳大利亞推廣香檳酒被嘉獎的酒評家和教育家瑞秋·杰恩·鮑威爾(Rachel Jayne Powell)因涉嫌“商標侵權”被法國香檳酒行業委員會(CIVC)告上墨爾本聯邦法庭,如今面臨兩項行業訴訟。
自2003年,鮑威爾在自己的網站、博客和社交媒體上一直使用“香檳杰恩”這個名稱。為了表彰鮑威爾對香檳的一系列推廣工作,CIVC曾授予鮑威爾“香檳騎士”(Chevalier de l'Ordre des Coteaux de Champagne)的頭銜。然而,如今CIVC聲稱鮑威爾濫用“香檳杰恩”這個名稱,她不僅以“香檳杰恩”之名誤導和欺騙公眾,還同時宣傳其他起泡酒。
香檳酒液(圖片來源:www.polroger.com)
該案件于12月15日開審,鮑威爾本人并未出庭。在庭上,CIVC表示,鮑威爾的行為弱化了香檳酒在澳大利亞的獨特性,也對香檳酒行業委員會的善意之舉造成傷害。他們請求法庭禁止鮑威爾在其社交媒體上使用“香檳杰恩”來宣傳其他起泡酒。另外,CIVC還以香檳酒品牌形象受損為由向鮑威爾提出索賠。
對此,鮑威爾回應稱,之所以未出庭辯護是由于CIVC的錯誤舉動導致了她無法在澳大利亞使用“香檳杰恩”工作,為此,她不得不在海外尋求工作。鮑威爾還表示,她的年收入不足10萬美元,公眾并不排斥她宣傳其他起泡酒,而且她宣傳其他起泡酒也是為了與香檳酒形成對比而進一步推廣香檳酒。
CIVC歷來對“香檳”這一品牌保護相當嚴格,其全球的16個辦事處雇傭了70多個法律公司來監控“香檳”這個詞是否被濫用。CIVC曾在1984年贏得了對“香檳”香煙的訴訟。另外,CIVC還贏得了對法國時尚香水“香檳”的訴訟。
墨爾本關于此事件的聽證會將在本周完成,此次庭審結果也將于明年2月公布。(編譯/S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