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制度是各國家為治理本國相關產業而制定出的法律法規。在這些法律法規中,最重要的就是原產地制度。
1. 原產地制度是什么?
在歐美地區,原產地制度是針對飲料或食品生產制定的執行標準,指的不光是原產地原料,還包括原產地生產和原產地包裝。如果這三者有一項不符合,就不能稱為法律承認的原產地產品。
2. 主要產酒國葡萄酒原產地制度的背后
(1)法國
1935年,法國農業部制定了法國葡萄酒和烈酒法(INAO),其中針對原產地有了嚴格的規定,這就是原產地的第一個標準——AOC(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字面意思就是原產地命名控制。這個標準界定了原產地廠商,只能生產由原產地采購的葡萄所制造的葡萄酒,同時生產工藝必須符合原產地標準規定,并完全在原產地生產和制造,產量也要符合標準,裝瓶地址也需要是原產地。
以波爾多(Bordeaux)1855三級莊的美人魚城堡紅葡萄酒(Chateau Giscours, Margaux, France)為例,該酒受法律保護的產區就是“瑪歌”,即要想在酒標上標注“Margaux”的字樣,必須要符合這一區對葡萄酒品種、質量等多方面的要求。只要此酒有一處不合規,它酒標上的產區字樣就要降格處理。
(2)意大利
上世紀60年代以前,意大利的葡萄園景象并非我們今日所看到的那樣,那時的葡萄園可以混合多種不同的品種一起種植。很多人認為,意大利葡萄酒在國際市場上無法與法國相抗衡,就是因為意大利沒有像法國那樣建立了一個有效的AOC制度。據此,從1963年開始,意大利開始制定自己的分級制度,并于1966年正式實施。起初,該分級制度只有DOC和VDT兩個等級。到了1980年,相關部門增加了DOCG等級。1992年,IGT級別也加入了該體系。
DOCG是意大利等級最高的葡萄酒,生產條件與規定最嚴格,它除了要符合DOC的相關規定外,還要至少有5年DOC的經歷;進入消費市場的葡萄酒必須是5升以下的瓶裝包裝;每個瓶上都應該有國家標識——官方限量粉色封條;經過兩次實品檢測。
值得一提的是,最初被評為DOCG的5個產區有巴羅洛(Barolo)、巴巴萊斯科(Barbaresco)、基安帝(Chianti)、布魯奈羅蒙塔希(Brunello di Montalcino)和高貴蒙特布查諾葡萄酒(Vino Nobile di Montepulciano)。如今,這5個產區的葡萄酒依舊叱咤風云,不辜負DOCG的盛名。當然,出世較晚的IGT級葡萄酒中也有質量可與DOCG葡萄酒相媲美的創新型葡萄酒,如西施佳雅(Sassicaia)等超級托斯卡納(Super Tuscan)葡萄酒。
(3)西班牙
一般來說,舊世界產酒國因品質的高低將葡萄酒分成幾個等級后,就不再細分了,但由于西班牙傳統的釀造方式是浸皮的時間比較長,在美國橡木桶中熟成的時間也比較長,于是在法定產區(Denominacion de Origen,簡稱DO)及以上的葡萄酒中,又會根據在橡木桶中熟成的時間分為4個檔次。
A. 特級珍藏酒(Gran Reserva)
特級珍藏酒紅葡萄酒上市前至少熟成5年,其中至少18個月在橡木桶,白葡萄酒或桃紅葡萄酒至少需熟成4年,其中至少半年在橡木桶。這種級別的葡萄酒對葡萄的選擇要在珍藏(Reserva)葡萄酒對葡萄選擇的基礎上再進行更優的挑選,品質絕優。
B. 珍藏酒(Reserva)
珍藏紅葡萄酒上市前至少熟成3年,其中至少1年半在橡木桶,白葡萄酒或桃紅葡萄酒熟成至少2年,其中至少半年在橡木桶。珍藏級別的葡萄酒對葡萄要求非常高,必須選擇收成年份好的葡萄進行釀造。
C. 陳釀酒(Crianza)
陳釀酒紅葡萄酒上市前至少熟成兩年,其中至少半年在橡木桶,白葡萄酒或桃紅葡萄酒則至少18個月熟成。這類葡萄酒是性價比很高的酒,適合各個場合。
D. 新酒(Vino Joven)
新酒上市前至少熟成一年,但沒有經過橡木桶的酒。新酒在西班牙語里是年輕的意思,窖藏時間非常短,如果經濟條件有限,新酒是非常推薦的類型,并且很多新酒白葡萄酒性價比非常高。
(4)德國
與大多數舊世界產酒國,尤其是法國分級制度不同,德國葡萄酒不是以酒莊或產區來劃分等級,而是依據葡萄采摘時的成熟度來劃分等級。這主要是因為德國所處緯度較高,因此氣候較為寒冷,對葡萄的成熟度影響較大,而葡萄的成熟度又對葡萄酒的質量影響非常大,同時也是消費者購買葡萄酒時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標。簡單來說,目前德國葡萄酒共分為四個等級:日常餐酒(Tafelwein)、地區餐酒(Landwein)、優質餐酒(Qualitatswein bestimmter Anbaugebiete,簡稱QbA)以及高級優質餐酒(Pradikatswein),其中,Pradikatswein是由Qualitatswein mit Pradikat(簡稱QmP)于2007年更名而來。
文章第一張圖之所以將德國葡萄酒這項法規的生效時間定義為1971年,就是因為這一年的葡萄酒法律著重突出在Qmp(Pradikatswein)的基礎上再分出上圖中以葡萄的成熟(或貴腐)程度定義的級別,以及用符合條件的帶冰葡萄壓榨發酵而成的冰酒(Eiswein)(文/大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