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澳洲葡萄酒,我們腦海中第一個出現的名詞應該是新世界。沒錯,澳洲是新世界產酒國的代表,近年來,澳洲葡萄酒以其優良品質和合理價位贏得了世界各地眾多消費者的喜愛,特別是中國,每年從澳洲進口的葡萄酒數量驚人。
與傳統的舊世界產酒國相比,新世界產酒國更富有創新和冒險精神,更加注重以市場為導向。即便新舊世界在分級制度、釀造工藝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時至今日,新舊世界的分界線已經越來越模糊了,畢竟全球一體化的進程是無法抗拒、不可逆轉的。除了在釀酒歷史、釀造工藝、命名方式等上面存在差別之外,其實新舊世界產酒國之間的差別,還存在于酒莊經營模式上。
南澳州是澳洲最著名的葡萄酒產區之一,那里有許多我們耳熟能詳的產區,如巴羅薩谷(Barrosa Valley)、克來爾谷(Clare Valley)等,南澳州葡萄酒產量也在整個澳洲葡萄酒總產量中排名第一,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有很多的葡萄酒巨頭也是從南澳州慢慢發展起來的。下面我們將南澳州酒莊同波爾多酒莊在葡萄酒釀造及經營方式上做一個對比,來深入剖析新舊世界產酒國之間的差別。
南澳州酒莊與波爾多酒莊葡萄酒釀造差異
葡萄酒在釀造工藝上的差異,最主要體現在葡萄的產地上。
南澳州:南澳州酒莊釀造葡萄酒所采用的葡萄,并不一定都產自同一個葡萄園或同一個產區,遠則有可能是從西澳州或維多利亞州的其他葡萄園采購而來的,近則是從南澳州產區內的其他子產區的葡萄園采購。對于葡萄的產地,澳洲的相關葡萄酒法律并沒有作特殊的規定。
波爾多:波爾多酒莊釀造葡萄酒所采用的葡萄,同一品種的葡萄必須是出自同一葡萄園,哪怕是產自波爾多產區內其他子產區的葡萄都不允許被采用,更不用說波爾多產區之外的葡萄了。有些酒莊的葡萄園,頂級葡萄園同一級葡萄園之間的間隔可能僅僅只有一條小路,頂級葡萄園所產的葡萄可以用來釀造正牌葡萄酒,但是一級葡萄園所產的葡萄可能就只能“淪落”到釀造副牌酒的行列了。波爾多酒莊對于葡萄園的界定非常嚴格,像南澳洲葡萄酒那樣經常出現產區之間的交叉,在法國酒莊看來,是永遠無法容忍的。
南澳州酒莊與波爾多酒莊經營模式差異
在經營模式上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酒莊葡萄酒發布上市的方式,一是酒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
(1)葡萄酒發布上市方式
南澳州:南澳州酒莊在新酒釀成之后,酒莊一般都會通過各個地區和國家的代理、酒商或者酒莊自身的營銷網絡將葡萄酒配送到目標市場,只有少部分酒莊會通過發布期酒的方式來銷售葡萄酒。所以南澳州酒莊一般都有比較發達的營銷網絡,倉儲物流配套齊全。
波爾多:波爾多酒莊在新酒釀成之前,一般都會通過發布期酒的方式將葡萄酒提前銷售給當地的酒商,再由當地的酒商將葡萄酒分銷給各個地區和國家的其他二級酒商。波爾多酒莊很少有自己的營銷網絡,一般只負責釀造葡萄酒,不會負責葡萄酒的市場銷售,這可能也是出現葡萄酒酒商村莊的最大理由了。
(2)酒莊所有權和經營權
南澳州:南澳州酒莊可以看多更多現代企業的身影,即使有些酒莊仍然是歸家族所有,這一點從澳洲葡萄酒集團公司巨頭南方葡萄酒業(Southcorp Wines)我們就可以看出來。南方葡萄酒業集團公司旗下的葡萄酒品牌和酒莊總數就達到了22個,這些品牌和酒莊都是通過收購或者并購的方式組合在一起的,由集團公司指定負責人經營管理,酒莊的資產按照股份劃分,集團公司建立了自身營銷網絡、倉儲物流等。如現在的奔富酒莊(Penfolds)就屬于南方集團控股(Southcorp Holding Ltd)旗下子公司南方葡萄酒業的一家酒莊,南方葡萄酒業的前身正是奔富酒業集團。
波爾多:波爾多酒莊大都是長期以家族繼承經營的方式傳承下來的,有些酒莊可能幾十年或是數百年下來都不會易主。即使酒莊被出售了,很多時候酒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都是分離的,購買者可能只擁有酒莊的所有權,而沒有酒莊的經營權,當中的原因更多的可能是出于法國人對于葡萄酒酒莊這一偉大歷史文化遺產的珍愛。如拉菲古堡和木桐酒莊都是波爾多的一級名莊,它們同屬于拉菲羅斯柴爾德男爵集團,但是這兩家酒莊確實是相互獨立的,而且曾經的拉菲莊主和木桐莊主還有過一段不解的恩怨。總體上講,波爾多酒莊總是帶有非常濃重的家族氣息。
南澳州酒莊與波爾多酒莊這種從釀造到經營方式的差別,我們并不需要急于武斷地去判斷孰優孰劣,而是更多地將這種差異理解為葡萄酒產業百花齊放的一種精彩,可能也正因為如此,葡萄酒世界里才會出現這么多姿多樣的葡萄酒,呈現在我們面前。新舊世界之間的差異是必然存在,盡管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推進,這些差異會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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