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winechina.com上,我們得知溫州中級法院在一則報告中指出Castel這家法國公司在華的所有資產在2015年10月10日之前都將被凍結。此外,2015年9月4日之前,該公司在華注冊的13個商標也都將被禁用。
7月16日,浙江省高級法院要求法國葡萄酒生產商Castel停止使用"卡斯特”這一商標,并責令其對已經擁有該商標的上海班提酒業公司以及李道之賠償人民幣3,373萬元。
然而,今年Castel公司并沒有按照法院裁定給李道之賠償,于是,上海班提酒業公司和李道之又再次向法院提出控訴。
當地媒體認為如果Castel不執行法院的最終判決,其在華的所有商標和股份收益都將被公開拍賣。
一位律師稱“Castel只有兩種選擇,要么按規定給李道之賠償,要么退出中國葡萄酒市場。”
他補充說:“在如何處理其在中國的11家大型運營商和眾多代理商方面,Castel將面臨嚴峻的境況。”(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