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外國酒類,繼2009年的“干邑”(Cognac)、2010年的“蘇格蘭威士忌”(Scotch Whisky)、2012年的“納帕谷(葡萄酒)”(Napa Valley Wines)、2013年的“香檳”(Champagne)、2014年的“龍舌蘭酒(特基拉)”(Tequila)之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2015年又批準對“波爾多”(Bordeaux)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于6月19日正式公布 《質檢總局關于批準對波爾多(Bordeaux)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2015年第75號)。
法國農業部表示,這項協議在打擊假貨方面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
這個從2011年就被提出的決定旨在保護法國葡萄酒——假貨的受害者。這是日前李克強總理在訪問法國第一天時簽訂的協議內容。列入保護范圍的波爾多45個產區已經被公布。法國農業部的一個公告強調:“不到兩個月這份協議就可以給波爾多葡萄酒提供有效的保護。”
官方文件指出:這份公告表達了中國政府在伙伴國中推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方面所作的努力。它能夠促進外國優質產品在我國市場的生存與發展,也有利于推動雙邊在專業技術保護方面的協商。
法國政府已經和中國另外開始了一個更全球化的商討,以期歐盟和中國之間就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達成共識。李克強總理訪法期間已經簽署了國家間的大約53個協議。另外,作為“廣泛”貿易談判的一部分,中法兩國還有100個地理標志正在討論之中。
統計顯示,中國在2010年首次成為波爾多葡萄酒最大的出口市場。2014年波爾多向中國出口4,900萬瓶葡萄酒,占其出口總量的17%,出口額達2.21億歐元,占其出口總額的12%。2014年中國仍為波爾多葡萄酒最大的出口市場。(編譯/De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