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到拿破侖時代繼承法的影響,勃艮第的葡萄園一般都非常分散,這也使得葡萄園成為勃艮第原產地命名控制系統和葡萄酒市場價值方面非常重要的因素。
一、勃艮第產區葡萄酒的3種經營模式
1、雖然有的葡萄農不但自己栽培葡萄,還會用自家的果實釀制葡萄酒,但對于這些葡萄農來說,更常見的做法是將自己栽培的葡萄賣給酒商,酒商們再用這些果實釀制葡萄酒。
2、如果是葡萄農自己釀制葡萄酒,也會有兩種情況。其中一種是他們自行裝瓶,并以自己的品牌售賣。這種葡萄酒一般被稱為獨立酒莊裝瓶酒(Domaine-Bottled),產量約占該產區所有葡萄酒總數的三分之一。
3、葡萄農自行釀制葡萄酒的另一種情況是,他們將釀制好的葡萄酒以桶裝的形式賣給酒商(Negociant)或釀酒合作社(Co-Operative)。
二、葡萄農與大酒商之間的橋梁——葡萄酒經紀人
一般來說,一家勃艮第酒商必須出產足夠數量的葡萄酒才能符合市場的需求,有些酒商每年出產的伯恩(Beaune)葡萄酒數量能達到10,000箱。然而,很少有個體的葡萄農能栽培這么多數量的葡萄原料,所以,大酒商們會從多個葡萄農那里購買葡萄或葡萄酒原料,之后,再用不同的葡萄酒進行調配。為了使收購葡萄的過程簡單化,酒商一般會聯系某地區的葡萄酒經紀人(Courtiers或Brokers)。這些經紀人在本地能與葡萄農保持非常緊密的聯系,而且掌握著當地非常準確的供料信息和價格信息。值得一提的是,金丘(Cote d’Or)所有主要的酒商幾乎都是通過經紀人尋找原料的。
在某些產區,尤其是約訥省(Yonne)和馬貢(Maconnais)地區,釀酒合作社(Co-operative Cellars)也是非常重要經營單位。這些地區的葡萄酒大多數都產自釀酒合作社。
三、獨立酒莊葡萄酒的數量在不斷增加
目前,酒商們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獨立酒莊葡萄酒的數量在不斷增長,而出售桶裝酒的酒農卻越來越少。這就意味著越來越多的葡萄酒需要較高的成本,最后的市場價格也會很高。鑒于此原因,許多沒有葡萄園股份的酒商都很難生存下去。有些已經關門大吉,有些已被競爭對手收購,還有一些試圖求助于產區外的投資。當然,盡管出現了這種情況,整個勃艮第產區的酒商數量并沒有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