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故事——這可是一個不錯的廣告營銷方案。在廣告中,為消費者展現一個與他們息息相關而又生動有趣的形象,那么成功就近在咫尺。
在20世紀50年代,大衛•奧格威(David Ogilvy)塑造了一個銷售史威士牌蘇打水(Schweppes Tonic Water)的懷特海德經理(Commander Whitehea)的廣告形象;60年后,墨西哥多瑟瑰啤酒(Dos Equis)講述故事——“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人(The Most Interesting Man in the World)”來推銷其產品,這些都是銷售與故事巧妙結合的經典之作。
為某個產品貼上一個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這樣就能給讀者或觀眾呈現出故事背景。也就是說,你和消費者之間的距離拉近了,你的產品被消費者購買的可能性也相應增大。
在葡萄酒領域,講故事已經是眾所周知的銷售策略,尤其是在社交圈和媒體界。因為所有人都是媒體的傳播者,也是社交的主體,當然所有的釀酒師和酒商在本質上也不例外。所以對于酒商們來說,在蕓蕓眾生中鑒別各自客戶群就顯得尤為重要。這可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
例如,編造這樣一個故事:“史蒂芬夫婦,如同你認識的很多對夫妻檔,他們本來從事不同行業,但是卻為追尋他們的葡萄園夢想一起搬去納帕谷。不可否認比爾和湯米(化名)夫婦倆的確完全不一樣。比爾不是個有錢的家伙,對小動物很有愛心;而湯米是一個民俗藝術家,已在圣海蓮娜圖書館(St. Helena Library)辦過個人昆蟲鉤畫展。”從公關的角度來看,這是在賣一個故事,以期有人會買它。
“直投營銷”雜志(Direct Marketing Magazine)就已經告訴我們,2012年的主題是“品牌故事年”。文章作者斯科特•多那頓(Scott Donaton)用簡潔而又犀利的文筆指出,社會傳媒并非是無所不能的。他用兩個有趣的觀點直指問題的癥結所在:
1、在傳統書面廣告或推特、Youtube等現代社交工具中,廣告內容須保持中立,但又必須傳達明確的銷售意圖。
2、然而,廣告內容越充實,傳達錯誤信息的幾率也就越高。如果全是片段的內容,那么怎樣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推銷方案呢?
近年來,這兩個問題反復出現在各類博客里。很多同行的博客都傾向于第一種觀點:酒莊為避免被邊緣化,被消費者遺忘,不得不竭力講述他們的故事來吸引顧客。而我更認同第二種說法。如果人人都無時無刻地通過社交網站、推特等傳播信息,那么講再多的故事都是徒勞的。作家多那頓把這種難題稱為“有待提出的問題”,這話說得的確夠犀利。也就是說,要是討論無結果,那么我們往往不得不繼續交流。同時,多那頓還說道,“在樹立企業文化,展示產品優點,激勵人心等方面,品牌故事的確是一把利器。”
但是,問題是,當人人都在講述故事的時候,怎么把他們的獨特之處展現出來呢?比爾喜歡小動物,而湯米的老公唐也剛好很喜歡救助傷殘動物;湯米的昆蟲鉤畫是在圣海蓮娜圖書館展出的,而比爾的妻子緹娜就在盧浮宮也舉辦個私人展。精心設計這么一個完美的故事能行嗎?
過去確實有故事講述得很不錯的范例,“The Bachelor”案例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就如多那頓在他的文章中所說的,在現代傳媒的介入下,消費者的閱讀或觀看時間被大大地縮短了。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15分鐘的經典之作在推特上15秒就結束了。
講故事的確是要分場合,當然時機也同樣非常重要。小酒廠如Failla或Saxum就有很多故事可以書寫,但在出名之前新聞記者們是不會關注它們的。正如列夫•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開篇說的,“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故事的產生同樣是這樣的,只不過成功的故事往往是由成功者書寫的。
作者:斯蒂夫•赫默夫(Steve Heim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