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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香檳”的興衰往事

    The Rise and Fall of 'Canadian Champag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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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托尼?阿普樂(Tony Aspler)是加拿大獲獎無數的葡萄酒作家。在這篇文章中,托尼?阿普樂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為我們描述了一段發生在加拿大與法國之間關于“香檳”名稱之爭的故事。
    ABSTRACT: Tony Aspler is the most widely-read wine writer in Canada with numerous awards。Here, he'll tell you a story about a fight of champagne name between Canada and France.

    我第一次品嘗到加拿大起泡酒是在1975年的倫敦,那天是加拿大的自治領日,7年后這個日子被定為加拿大國慶日。當時我們正在格羅夫納廣場(Grosvenor Square)的麥當勞大廈舉辦慶祝午餐會。坐在我旁邊的是一位英國外交官,我們當時品嘗的酒是蓋酒莊帝國加拿大 “香檳”酒(Chateau Gai Imperial Canadian Champagne)。當我詢問他對這款酒有什么看法時,他說道,“來吧,親愛的孩子,開啟敵人的潛水艇。”

    相比40年前,加拿大釀酒師如今的釀酒技術已經有很大幅度地提高。其實,加拿大釀酒師在起泡酒領域曾經創造過多個第一:曼雅特(Magnotta)曾在1997年生產出世界上第一瓶起泡冰葡萄酒;20世紀50年代時布賴茨葡萄酒公司(Brights Wines)的首席化學家——阿代馬爾德?舒耐特(Adhemar de Chaunac)生產出世界上第一瓶酒精度為7度的起泡酒。當時安大略省酒類管理局(Liquor Control Board of Ontario)正在積極尋求一種酒精度超低的葡萄酒。這種低度酒的流行最終催生了安迪斯鴨寶寶(Andres' Baby Duck)產品的增長,這種產品也讓大部分加拿大人開始接觸并認識葡萄酒。

    加拿大“香檳”的興衰往事

    圖片來源:winesofcanada.com

    在20世紀50年代,加拿大起泡酒普遍采用北美種葡萄和法國雜交種葡萄釀制,不過我品嘗的蓋酒莊葡萄酒是采用卡托芭(Catawba)和白謝瓦爾(Seyval Blanc)釀制而成的。1955年,蓋酒莊的總裁,亞歷山大?桑普森(Alexander Sampson)為了宣傳需要,大膽地將酒莊出產的“香檳”酒運到巴黎進行展銷。當時環球郵報的頭版出現這樣一則新聞,“他將安大略省的葡萄酒出售給法國之心”。于是,法國援引1933年的《加拿大-法國貿易協定法案》條例,呼吁加拿大政府根據協定保護“香檳”這一名稱僅限于香檳區出產的起泡酒使用。      

    為了安撫法國人,兩年后加拿大政府作出妥協,不過并未答應法國的全部要求——加拿大政府向安大略省的酒廠發出指令,要求該地出產的起泡酒標簽上只能標示“加拿大香檳”。盡管法國人對加拿大這一欠缺誠意的舉措并不滿意,但卻反應緩慢。1964年,15家香檳酒莊在魁北克(Q?uebec)將蓋酒莊訴上法庭,要求禁止蓋酒莊繼續在標簽上使用“香檳”這一名稱。法國人最終贏得了這場官司,不過魁北克法院的判決僅適用于魁北克省,對于整個加拿大來說并不適用。      

    而且在此期間,1933年的《加拿大-法國貿易協定法案》并未批準通過。1980年時,加拿大政府甚至廢除了這份貿易協定。這也就意味著安大略省的釀酒師可以無所顧忌地在標簽上使用“香檳”這一名稱。在1960年和1986年時,安大略省的葡萄酒廠因為在酒標上使用“香檳”一詞,兩次被法國香檳協會(Comite Interprofessionnel du Vin de Champagne)起訴。      

    1987年,法國再次嘗試,將安大略省使用“香檳”一詞的葡萄酒廠訴諸法庭,然而最終失敗。法官杜邦(W.R. DuPont)在最終的裁決書中寫道,“加拿大香檳是一種獨特的加拿大產品,人們不會將其與法國的香檳混淆”。法官還指出兩者之間的價格存在著巨大的差距,沒有哪一位加拿大的消費者會將兩者混淆(不過他并沒有提及兩者的口感差異)。      

    在這次庭審中,我恰好擔任法國的專家證人,因此我成為了整個安大略省葡萄酒行業中最不受歡迎的人。不過,我始終認為這種將商業利益建立在“名稱”上的行為是不合適的。有點諷刺的是,今天整個加拿大葡萄酒業都在為保護加拿大的冰酒品牌而努力,打擊那些假冒冰酒。      

    法國在這場名稱爭奪之戰中失敗了,但他們在其他戰線中仍然繼續戰斗:在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的幫助下,他們成功地限制了加拿大葡萄酒出口至歐盟,影響到加拿大的冰酒銷售。直到2001年,歐盟葡萄酒管理委員會(EU's Wine Management Committee)才允許安大略冰酒進入歐洲市場,同時禁止加拿大葡萄酒在標簽上標注傳統的歐洲產區:如夏布利(Chablis)、香檳(Champagne)和雪莉酒(Sherry)等名稱。      

    如今加拿大酒廠生產的起泡酒已經不再使用“香檳”這個名稱來進行宣傳,雖然在許多消費者的心目中,起泡葡萄酒就是香檳。

    原文作者: Tony Aspler      載自: L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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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標簽: 香檳      加拿大      安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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